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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訊] 舊手機充電器亂丟 小心挨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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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1-3 11:46: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舊手機充電器亂丟 小心挨罰6000
中廣 更新日期:2008/11/03 11:05

廢棄的手機舊充電器可別再亂丟,小心挨罰!環保署宣布,即日起,手機的座充和旅充,納入應回收項目,民眾必須分類為「資源」類垃圾,並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不可混入一般垃圾中丟進垃圾車,如果勸導不聽,仍執意丟入垃圾車中,將被處新臺幣1,200到6,000元罰鍰。(徐韻翔報導)

行動電話的使用率日益普及,不止人手一機,有的人甚至擁有兩、三支手機電話,依據環保署統計資料,從95年5月到97年8月為止,全國廢行動電話回收量為472公噸,相當於308萬支的行動電話。

不過,手機的汰舊換新率快,讓淘汰的舊手機與裝備成為隨之衍生的大問題,一般手機廠牌、機型不同,產製的充電器也不同,無法相融,手機充電用的座充及旅充,通常在行動電話汰換後便無法使用,導致廢棄數量日漸增加,為了充分利用每一個充電器的資源,環保署宣布,即日起,手機充電器,包含旅充和座充,通通要回收,廢管處處長何舜琴表示,充電器均有再利用價值,也可經由行動電話拆解的生產線一併處理、再利用。

環保署表示,行動電話的充電器回收,屬於新增加的資源回收項目,實施初期不會一開始就對民眾開罰,而是先勸導,如果規勸不聽,執意不分類要丟進垃圾桶,就會稽查處份,處以新臺幣1,200到6,000元罰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3/1/18r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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