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295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資訊] 虐待動物 最重罰百萬元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9-4-10 22:46: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明定若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導致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喪失或死亡者,
處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動保法》修正案初審

草案也規定,若五年內再違反兩次以上,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嚴重虐待、宰殺犬或貓,或經主管機關禁止宰殺的動物者,都將處以罰鍰。

為保護動物,法案規定,對動物不得有
「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
在運輸、拍賣、繫留動物的過程中,也不得使用暴力、不當電擊等方式驅趕,或以刀具等傷害性方式標記,
對動物也不能有未經人道昏厥,就予以灌水、吊掛、放血等行為。

此外,新修正條文明定,買賣寵物應來自合法動物繁殖場或寵物店,以杜絕非法買賣與繁殖。

飼主若使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可逕行沒入動物,進行緊急救護。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本論壇為非營利之網路平台,所有文章內容均為網友自行發表,不代表論壇立場!若涉及侵權、違法等情事,請告知版主處理。


Page Rank Check

廣告刊登  |   交換連結  |   贊助我們  |   服務條款  |   免責聲明  |   客服中心  |   中央分站

手機版|中央論壇

GMT+8, 2027-7-16 07:00 , Processed in 0.08782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05-2015 Copyrights. Set by YIDAS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