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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訊] 雷射手術連環打 罵醫師笨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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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19 14:53: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蔡姓女子在台北市知名的李相台診所接受靜脈曲張雷射手術後,不滿手術收費與治療結果,
上網罵醫師是「笨蛋」,診所「超級爛」,李相台提出誹謗自訴,
板橋地方法院以蔡姓女子雖用詞不當,但僅就自身經歷評論,未背離社會的一般理解,因此判她無罪。

法官解釋,「笨蛋」確實是貶抑他人名譽的言詞,但還得綜觀全案證據才能論斷是否構成誹謗,
由於蔡姓女子是就她自身經歷,在網路上貼文抒發不滿,即使用字不當,但仍屬合理評論範圍。

法院調查,家住永和市卅五歲的蔡姓女子左大腿後方出現蜘蛛網狀靜脈曲張,
前年八月底到知名心臟血管醫師、曾治療逾萬靜脈曲張病人的李相台醫師開設的「李相台診所」治療,
李相台看診後提出醫療估價,告知依雷射發數多寡計價,每發一百元或一百五十元。

當時診所先收三千元訂金,隨後的雷射手術共打了六十五發,要收費九千七百五十元,
蔡姓女子現金帶不夠,刷信用卡支付六千多元。

由於蔡女認為醫師在患病處打雷射的範圍超出原先畫圈範圍,
而且連瘀青都當靜脈曲張來打,收費暴增,於是上網貼文批評。

心生不滿之餘,蔡女從前年九月到十二月底,在美容網站「 FASHION GUIDE 」及雅虎知識網站化名留言十八次,
內容稱「醫師原本說治療要兩、三千,後來卻要近萬元;更慘的是,那個笨蛋醫生不是靜脈曲張的區域也打,
原本黑青部位整個陷下去。」留言還直接點名這家診所,痛罵「超級爛」。

法官審理時傳喚診所員工調查,認為蔡姓女子批評收費超過原約定部分並非無理,
至於瘀青部位也打雷射,李相台無法舉證反駁,而「笨蛋」兩字雖然「過於激烈且非常不當」,
但因她認為醫師手術失當而批評,尚未脫離社會一般的理解,因此判決無罪。
2#
發表於 2008-12-8 12:32: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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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譙醫師 二審改判罰3千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卅台北報導】 2008.04.23 03:57 am

  
治療靜脈曲張的知名醫師李相台,遭蔡姓女病患在網路上散布是「笨蛋」,李相台對蔡女提出妨害名譽之訴,一審蔡女判無罪,不過,二審認為蔡姓女病患的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判決罰金3000元定讞。



蔡女在95年8月間,前往李相台診所掛號,表示左側大腿後方的蜘蛛網狀靜脈曲張,並同意接受雷射治療;蔡女預付3000元訂金後,隔天前往接受雷射手術,李相台共為蔡女進行65發雷射,總計需收費近萬元。



蔡女在事後不滿意醫療結果,認為李相台對她沒有需要治療的地方,也一併打雷射,收費過高等,並在網路上以匿名方式發言稱:「那笨蛋醫師,不是靜脈曲張的區域也打」、「那醫生說可用雷射治療,大約兩至三千元,結果打完雷射後,竟要將近1萬元」、「千萬不要這家台北的診所,李相台診所超級爛」等。



李相台報警抓出在網路上發言的蔡女後,對她提出妨害名譽之訴。蔡女則稱,她因手術後才獲告知施打雷射超過原約定數字,在情急下以信用卡付清款項後,返家後才發現施打超過原約定範圍,為避免其他人受到同樣遭遇,才在網路上發表親身經歷。



一審法官認為,蔡女在網路上散布的文字,雖足以毀損李相台,但蔡女是針對己身經歷所認定的事實加以指摘,並非憑空故意捏造虛偽事實,判決她無罪。



李相台提出上訴,高院認為蔡女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已構成公然侮辱,判她罰金6000元、減刑為3000元,得易服勞役確定。



【2008/04/23 聯合報】@ http://udn.com/





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隨意罵人還是要罰錢的喔,各位慎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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