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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术语中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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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bala
時間:
2011-7-22 16:37
標題:
佛教术语中的“业”
佛教认为,人生有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盛阴等八种痛苦,痛苦的根源于“欲爱”,“欲爱”从身(行动)、口(言语)、意(思想)三方面表现出来,即被称为“造作”,也称为“业”。佛教主张“业因心造,回转有道”、“业报可转,并非决定”,也就是说已造业可以转变,业力可能摆脱,这也是佛教因果说的真谛所在。“业”有善业、恶业、无记业之分,有共业与不共业之分,引业与满业之分,定业与不定业之分等多种分类,其中善业与恶业之分中,佛教又主张善业有善报,恶业有恶报,这就是佛教所强调“业”和“果”的因果关系。佛教中的“消业”,即是“消业障”,就是通过忏悔、发愿的方法消除“业因”的根源“心中杂念”,“欲爱”灭则不造业,不造业则无果报,无果报则无轮回,从而进入佛教所理想的永远超脱轮回的最高境界“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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