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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今到初五 小黃多收20∼85元 [打印本頁]

作者: Kaiser    時間: 2008-2-4 10:27
標題: 今到初五 小黃多收20∼85元
更新日期:2008/02/04 04:39  陳函謙台北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四日(農曆十二月廿八日)零時起至十一日(農曆初五)夜間十二時止,北北基地區計程車費率將調漲,非夜間加成時段(上午六時至晚間十一時)每趟加收廿元;夜間加成時段(晚間十一時至翌日清晨六時),每趟加收四十元。夜間加成收費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


 北北基多廿元 十二日起正常


 北市交通局表示,日前計程車運價調整後,全日依夜間加成收費,夜間加成時段加收廿元。也就是說,春節期間,運將依現行收費標準,再加收廿元。十二日零時起,即恢復正常收費。


 交通局呼籲民眾,多搭乘計程車或利用○八○○○五五八五免付費專線叫車,以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


 運將若超收或拒載 可以申訴


 如遇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可記下車輛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向下列機關申訴,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日)(○二)二三九四九○○七(夜)(○二)二三二一九一六六,北市監理處(○二)二七六七八二一七,北市交通局(○二)二七二五六八八八,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二)二六八八六○五二,台北縣警察局(○二)二二二五八二○五,基隆市警察局(○二)二四二三二一五一。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


 春節期間全省各地計程車多半都援例漲價,唯各地幅度不同,有些地方照表加收五十元、八十五元不等,也有地區由乘客與司機議價,,初六即恢復正常。


 台南高雄加五十元 乘客贊同


 高雄縣市漲幅相同,高雄縣觀光交通處表示,除依據去年七月一日公告的按表收費外,春節期間白天及夜間都另加收五十元,調漲日則從二月五日至二月十一日止。台南市春節期間,從除夕到初五,計程車收費也是按表再加收台幣五十元。對此乘客都稱可以接受,他們認為過年給點小費是應該的。


 台中照表加八五元 桃園議價


 台中縣市今年春節計程車加成運價從六日凌時至十一日二十四時實施;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新春期間六天,收費標準一律為照錶加收新台幣八十五元。


 桃園縣市計程車,從二月四日凌晨到二月十一日午夜,有長達八天可議價,不過不能超過運價的卅%,目前計程車起程一千二百五十公尺八十元,續程二百五十元跳表收費五元,時速五公里以下每二.五分鐘跳表收費五元,新春期間搭計程車准許「喊價」,要有心理準備,如果碰到超收嚴重,歡迎申訴檢舉。
作者: 胡某    時間: 2008-2-4 21:00
挖塞 已經開始多到連基本費我的不太想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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