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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手機通訊錄不要用, 家、爸、媽、老婆、老公 [打印本頁]

作者: f66666602    時間: 2007-9-22 00:14
標題: 手機通訊錄不要用, 家、爸、媽、老婆、老公
注意手機通訊錄, 不要用"家"、"
老公"、"老婆" 、"爸"、" 媽"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



注意手機通訊錄
  
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裡面有手機、金融卡、錢包等。2

0分鐘後,當她打電話告訴老公被偷的事

老公驚呼:啊..剛才收到妳的簡訊問我 金融卡的密碼,我立刻就回了!

婦女趕到銀行時,被告知所有的錢都已被提走。

小偷通過用偷來的手機發送簡訊給  "親愛的老公",而獲取了密碼,然後在短短20分鐘內把錢取走了。  

【注意】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連絡人的關係;忌用"家"、"老公"、"老婆"、"爸"、"媽" 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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